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组检查落实,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别制定以下措施。一、交通安全教育1、遵守公路、铁路交通规则,横行车行道要走斑马线,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2、不准在马路上或铁道线上追逐玩耍,不准穿越车行道和护栏,不准爬车、追车、拦车或抛物击车。3、不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学。二、水、火、电安全教育1、无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玩耍。2、禁止学生玩烟花、爆竹、火柴、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3、不准随便按动学校或公共场所的电线、开关、插座。4、郊游时不准携带火种。5、学校后勤部门定期检查、维修、形成制度。三、课间活动教育1、禁止学生在校园及走廊上追逐打闹。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为。3、上、下楼梯靠右走、严禁攀越扶手、护栏。4、到功能室上课、下课均排好队。5、低年级小学生没有老师带领时不能到跑道边的沙地、单杠、双杠及有危险性的地方活动。四、体育课、活动课安全教育1、学生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的指挥,按规定完成体育动作或活动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