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年终评奖工作方案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华师201748 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年终评奖工作的通知(华师【2019】2号文)结合我院实际工作安排,现就开展我院2018 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年终评奖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成立文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年度考核实施,并配合学校做好考核工作。工作小组成员由院务会议成员组成,名单如下:组 长:段吉方 王政忠成 员:李金涛 吴辛丑 马茂军 郭妙燕 孙雪霞 盛细安 练春招 申洁玲 张 然二、考核对象及要求1.考核对象为本校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参照事业编制管理的全职聘用人员、预聘制人员(含青年英才)等。2.考核要求除按照学校文件执行,学院补充:专任教师评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基本条件为:当年度承担全日制本科1门(含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无教学事故;且当年度在正规刊物或出版社公开发表过一篇/部(含一篇/部)以上的学术论文/著作等成果。3.学校定凡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年度考核中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