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规范编制说明 v35-5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品冷链物流的作业服务、信息服务、包装及标志、冷链保证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品冷链物流从采购到接收地验收的全过程。编制说明:1、冷链物流的定义是冷链的物流,主语是物流。是规定在流通领域的水产品保证品质的服务要求。2、 根据物流原理,应体现水产品冷链物流的信息流(信息服务)、物流(作业服务)、资金流(财务处理)、回收物流,同时形成增值效应(增值服务)。本规范作为单一产品的冷链物流规范,舍去了资金流的规定,由上一级标准统一规定。3、把质量管理的“实施与改进”用“冷链保证”代替更为贴切,使整个冷链系统进入闭环控制状态,形成增值的优化服务质量提升。4、包装与标志应有运输方面的国标,也有零售方面的国标,在此归类规定。5、全过程是指从形成产品增值的环节开始,可以是从采购验收开始,也可以是从仓储或配送开始。目的地可以是超市,也可以是配送中心。6、关键性服务评价指标参照GB/T 24359-2009(第三方物流服务质量要求)中第10章(重要服务质量指标)的7个指标,将货损率改为腐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