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基本指引(试行)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师行业涉税服务人员从事涉税专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统一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制定标准,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以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基本指引。第二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循涉税专业服务规范,恪守合法合理、客观独立、审慎胜任、诚实信用原则,并接受税务机关监管。第三条 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是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职业道德标准、质量控制标准和业务执行标准的总称,是各级税务师行业协会实施自律管理的重要依据。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具体包括基本指引、职业道德指引、质量控制指引、程序指引、业务指引、具体业务指引及释义。第四条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负责拟制、修订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第五条 涉税专业服务规范的制定,应当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合法、通用、规范、创新和及时更新原则。第六条 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应实行统一编码。第七条 基本指引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