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本科教学实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教学实习是教学计划规定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巩固和深化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增强团队精神、创新创业意识和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第二条 为切实加强本科生教学实习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升教学实习质量,结合兰州大学本科教学实习管理办法与要求,特制订我院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章 实习类别、方式和场所第三条 我院本科教学实习类别主要包括:认知实习、课程实习和生产实习。认知实习是指深入到企业、厂矿、工程场所、专业或行业博物馆等进行的与专业相关的直接或间接的实践经验和工程背景知识等,是课堂教学的延伸。课程实习是指结合专业课程延续的实践实习教学内容,一般是与课程课堂教学相配合进行。生产实习是指围绕某些或某类专业技能、巩固与加深专业知识、学习生产技术,并作为初级技术人员等身份直接参与生产实践过程,学会解决简单的实际技术问题,促使专业知识与生产实践的结合、融合。第四条 各系(专业)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与要求,结合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