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教育学院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使我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的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关工委、教育部关工委、广东省关工委、广东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关工委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在职党政领导或离退休同志牵头,以离退休同志为主体,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发挥参谋和指导作用的群众性工作组织。面向全体学生开展育人工作,是教育下一代工作的重要参谋和助手。 第三条 关工委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拾遗补缺,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为工作方针。第二章 工作任务第四条 学院关工委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青年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进行民族优秀传统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