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本科考试监考人员职责第一条 参加考前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制度、法规,明确监考要求。第二条 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第三条 提前20分钟到考场,将监考人员姓名写在黑板上;组织学生入场,检查学生两个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并要求学生将学生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备检查;安排、调整、检查学生座次;严格清场,要求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存放,特别是手机必须关机并放在书包内,不能当做时钟使用。第四条 考前向学生宣读山东大学本科考试考场守则,按时分发试卷。第五条 在监考过程中,关闭通讯工具,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第六条 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对有违纪作弊动机的学生应及时制止;发现违纪作弊现象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写实性记录,要求违纪作弊学生在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违纪作弊材料上签名确认,并将相关材料及时送至监考人员所在学院。不应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第七条 对于试卷中印刷不清、错、漏和须改正的地方,应及时协调处理,不允许解释考题。第八条 有权制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场。第九条 考试结束前10分钟提示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