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费税务征收改革的浅探养老保险费是依据国家法律建立的专项基金,是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是养老保险制度能否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可见,这项改革任务的政治重要性、时间紧迫性。作为养老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养老保险综合管理工作,主动了解、提前预判养老保险费税务征收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新任务、新问题,探索完善相关办法措施,是当务之急、职责所在。 一、养老保险费征收现状 20世纪80年代,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养老保险费。20世纪90年代开始,全国20余省份陆续由地方税务部门负责代征养老保险费,对于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应由哪个机构征收的问题,不同部门之间、专家学者之间也逐渐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当按照“税收征收、财政管理、社保发放、审计监督”的原则,由税务部门征收养老费;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当按照“明确职责、权责统一、减少环节、便于监督”的原则,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