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市民赴内地养老的调研报告香港长者赴内地养老的情况由来已久。早在1997年,香港特区政府就推出了“综援长者自愿回广东省养老计划”,让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香港老年人,可以选择到广东省定居,并继续领取综援金。2005年,香港特区政府把该计划的适用范围扩展至福建省,并更名为“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2010年,广东省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签订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其中就包括“支持香港服务提供者到广东举办养老、残疾人等社会福利机构,广东提供与内地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同等政策”。2017年,广东省政府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7年重点工作提出,“加强养老合作,香港继续推行各项便利长者回乡养老的计划”,包括“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广东计划”及“广东院舍住宿照顾服务试验计划”。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加强跨境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衔接,提高香港长者社会保障措施的可携性。深化养老服务合作,支持港澳投资者在珠三角九市按规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兴办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为港澳居民在广东养老创造便利条件”。在对香港与广东的养老合作历史研究的基础上,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