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企业外派员工取得所得税收风险自查报告(请尽量详细说明相关情况)一、居民企业外派员工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注册类型、所属行业、“走出去”业务类型、外派员工基本情况(派往国家或地区、派往境外机构名称、人数)等。二、外派员工基本情况(一)重点说明你企业境外工程项目的开工时间(或者对外投资的时间)、国家或地区、投资额及币种、外派员工的境外职务及工作内容、派遣期间、费用支付方式(境内支付金额、境外支付金额)等。(二)涉及取得境外所得的外派员工,重点说明外派员工年度纳税申报情况、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及饶让情况等。申报情况需要与纳税申报信息相一致,并注明税收抵免的计算过程,适用饶让抵免的税收协定相关饶让抵免条款。三、自查工作情况详细说明针对“走出去”企业外派员工取得所得税收风险自查工作要求中提出的风险点开展自查的具体情况,逐一说明自查是否发现涉税问题,以及针对问题的处理方式。同时说明是否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其他问题,以及针对问题的处理方式。联系人: 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