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昆明市民政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2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昆财绩201724号)要求,昆明市民政局对2016年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昆明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民生工作,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落实全市优待抚恤政策,指导基层民政政治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居家养老实现全覆盖,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2016年涉及项目绩效自评包括:社会救助项目、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助 、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等,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城乡困难群众、军队离休干部医疗补助、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新上任主任的履行职能职责相关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