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根据洪山区财政局开展2019年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洪财【2019】4号)的要求,我单位对局机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全年明细项目个数16个,根据资金用途,共分为2大类,全年预算数为188.14万元(其中:民政行政管理经费114.14万元、民政事业发展工作经费74万元),完成预算的98.6%。二、经费管理情况2018年,我局在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区财政局下达的各项指标预算数进行执行,不断加强和完善内控财务制度,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实行收支平衡。三、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一)民政行政管理经费114.14万元,执行数112.23万元,执行率98.3%。主要支出及效果:1、维稳工作经费用于全区优抚、安置等涉军对象、低收入对象的维稳工作,以及区级维稳对象胡向捷同志的稳定、安置工作;2、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接受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项目;3、购买劳务支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