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镇开展“海南文明大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海南文明大行动”的工作要求,号召全镇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文明大行动,提高文明素质,规范文明行为,增强文明意识,树立国际旅游岛省会城市中心城镇的良好形象,为打造和谐灵山做贡献。我镇将从2011年11月起在全镇范围连续三年广泛开展“灵山文明大行动”活动。根据“海南文明大行动”实施方案、“海口文明大行动“实施方案和“美兰文明大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灵山文明大行动”实施方案: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文明环境、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经营、文明机关等创建活动,推动灵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全面协调发展,为建设国际旅游岛省会城市中心城镇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二、主要任务开展文明礼仪、文明环境、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经营、文明机关六大行动,重点纠正大声喧哗、禁烟场所吸烟、乱吐乱扔、损害公物、乱闯乱行、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八大不文明现象,以良好的市民素质、良好的公共秩序、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