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州市“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 考核验收标准及办法 为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进一步规范示范村的考核验收,提高农村新社区建设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及办法。 一、考核评定原则 1、坚持“村美、户富、班子强”的基本要求,充分反映我市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水平。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操作程序,好中选优,各方公认。 3、坚持高标准与兼顾区域发展不平衡相统一,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筛选核定各县(市、区)的示范村名单。 二、考核指标体系 (一)指标体系的结构和基本内容。 共十八项指标,实行百分 制考核。具体见下表: 基 本 指 标 单位 基准值 目标值 分值 1、人均纯收入 元
2、6000 10000 5 2、人均集体可支配收入 元 180 240 5 3、生产发展状况 具体要求见说明 5 4、村庄规划建设状况 具体要求见说明 8 5、土地利用状况 具体要求见说明 5 6、基础设施建设状况 具体要求见说明 13 7、村庄绿化覆盖率 % 具体要求见说明 3 8、卫生厕所改造率 % 80 100 3 9、生产生活废弃物处理状况 具体要求见说明 13 10、环境质量 状况 具体要求见说明 3 11、清洁能源利用普及率 % 60 90 3 12、社会事业发展状况 具体要求见说明 8 13、计划生育率 % - 100 3 14、义务教育入学率 % - 100 3 15、社会保障参
3、保率 % 70 90 5 16、村组织建设状况 具体要求见说明 5 17、村务管理状况 具体要求见说明 5 18、社会风尚和治安状况 具体要求见说明 5 (二)指标解释和操作办法。 指标解释以统计、农经部门常用指标为基本依据,结合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实际情况,制 定具体的操作办法。 1、人均纯收入( 5 分)。 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和生活消费、积蓄的收入。该指标基准值为 6000 元,目标值分别为 10000元。达到目标值的,得 5 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按比例计分;低于
4、基准值的,不得分。 2、人均集体可支配收入( 5 分)。 反映村集体经济实力。指年度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及其它收入,不包括土地征用补偿费、上级拨款、银行贷款等项目的收入。该指标 基准值为 180,目标值为 240 元。达到目标值的,得 5 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按比例计分;低于基准值的,不得分。 3、生产发展状况( 5 分)。 从本村实际出发,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成效明显,得 5 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获得市级以上农业特色产业强村、农家乐特色村命名,或本村生产的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市级以上知名品牌等认证的,可酌情加分 1 3
5、 分。 4、村庄规划建设状况( 8 分)。 已经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并依法报经批准后实施的,得 2 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村庄建设项目符合村庄规划, 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公共建设项目配置等符合标准,得 3 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村庄布局合理、建筑实用美观、房屋错落有致,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得 3 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5、土地利用状况( 5 分)。 村庄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得 1 分;未达要求的不得分。依法审批建设用地,得 1 分;未达要求的不得分。宅基地复垦和农地整理效果明显,得 2 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各项建设中土地集约利用率高,得 1 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
6、扣分。 6、基础设施建设状况( 13 分)。 通村及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通行政村主干公路达到四级以上 标准,村内主干道硬化率达到 100%,得 3 分;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规范合理,饮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入户率达到 90%,得 3分;河道整治等水利工程建设和日常管理达到规定要求,得 3 分;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线路架设规范,建成电气化村的,得 3 分;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达 95%,得 1 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 7、村庄绿化覆盖率( 3 分)。 分平原、半山区和山区县三种类型,居住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 25%、 20%和 15%,主要道路和河道两侧实现绿
7、化,住宅之间有绿化带,农户庭院绿化,得 3 分。未达到上述要求 的酌情扣分。 8、卫生厕所改造率( 3 分)。 卫生厕所包括有净化系统的卫生间和各种封闭式清洁厕所。该指标基准值为 80%,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的,得 3 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按比例计分;低于基准值的,不得分。村民集中居住区或主干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发现有露天粪坑的,不得分。 9、生产生活废弃物处理状况( 13 分)。 具体包括: ( 1)生活废弃物处理。环卫设施完善,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指卫生填埋、焚烧以及制造沼气和堆肥等综合利用),保洁制度健全,得 3 分;生活污水通过适宜模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因地制宜用
8、 于农田灌溉综合利用,受益农户覆盖面在 60%以上,得 5 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 2)生产废弃物处理。塑料农膜回收率在 80%以上,得 1分;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得 2 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尿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8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 100%,得 2 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0、环境质量状况( 3 分)。村域内主要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水质、空气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得3 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 11、清洁能源利用普及率( 3 分)。 指行政村清洁能源的消费量占其能源消费总量的百分比,实际 操作中可以清洁能源为主要燃料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百
9、分比来替代。所谓清洁能源是指消耗后不产生或很少产生污染物的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包括电、太阳能、天然气、煤气、沼气、风能等。该指标基准值为 60%,目标值为 90%。达到目标值的,得 3 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按比例计分;低于基准值的,不得分。 12、社会事业发展状况( 8 分)。 反映农村文化、卫生、体育、商业、服务业等发展状况。有比较完善的商业服务网点,能提供多项或综合服务的,得 2 分;有文化活动室的(面积达到50 平方米以上,图书 3000 册以上,报纸、杂志 10 种以上,联网电脑 1 台以上,一定数量的桌椅等),得 2 分;有公共体育设施的(有场地面积不小于 600 平方米、设施配套的
10、室外运动场或健身场,场地面积不小于 60 平方米、设施配套的球类练习室或活动室),得 2 分;有医务室的(医生有执业资格、面积 30 平方米以上、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医疗过程符合卫生操作规范、药品来源符合药品管理规范,或纳入社区医务室服务范围),得 2 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 13、计划生育率( 3 分)。 指新生人口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比率。达到 100%的,得 3 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14、义务教育入学率( 3 分)。 指学龄少年 儿童中目前在学和已完成初中学业的人口比率。达到 100%的,得 3 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15、社会保障参保率( 5 分)。 指享有一项以上社会
11、保障(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的人口比重。该指标基准值为 70%,目标值为 90%。达到目标值的,得 5 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按比例计分;低于基准值的,不得分。 16、村务管理状况( 5 分)。 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健全,得 1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完善,得 1 分;村务公开制度和档案管理规范,得 2 分;村级财务委托乡镇代理,或建立了规范的财务制度,得 1 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7、村组织建设状 况( 5 分)。 村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勇于开拓,在群众中的威信高,高标准达到五个好要求,得3 分;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健全,分工合理,团结协作,成效明显,得 2 分。未达到上述
12、要求的酌情扣分。 18、社会风尚和治安状况( 5 分)。 近三年内,无重大刑事案件的,得 2 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社会风尚良好,邻里和睦,无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婚丧、生育和建房等没有铺张浪费和盲目攀比现象,得 3 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三)计分办法。 总分为单项得分之和,满分为 100 分。单项得分根据指标解释,对照标准直接打分;规定有目标值和基准值的单项得分分值 *(实际值基准值) /(目标值基准值)。拟命名的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得分一般应在 90 分以上,同时兼顾各地的代表性。 三、考核验收程序 1、确定创建对象。 各县(市、区)村庄整治建设办公室于年初确定本年度计划建成
13、的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数量和名单,于 2 月 10 日前报市“百千”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2、村申报。 申报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的村,由县(市、区)纪委、综治委、信访局、计生局对 其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信访、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同意后,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联合,于 11 月 15 日前向县(市、区)村庄整治建设办公室申请考核验收。 3、县(市、区)初查。 县(市、区)村庄整治建设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村进行考核验收;符合条件的,于 11 月30 日前向市“百千”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查。 4、市复查。 市“百千”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于 12 月
14、15 日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经市“百千”工作协调小组审定,报市委、市政府发文命名。 四、上报材料 申请市级“全面小康示 范村”复查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台州市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申报表(附表一); 2、市级示范村考核指标现状表(附表二); 3、市级示范村初查评分表(附表三); 4、示范村申报征求意见表(附表四); 5、申报村关于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总结; 6、示范村建设前后的对比示意图或照片及说明资料; 7、其它。 以上材料,须一式五份,装订成册。 五、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百千”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一、台州市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申报表 二、市级示范村考核指
15、标现状表 三、市级 示范村初查计分表 四、示范村申报征求意见表 附表一 台州市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申报表 村 名 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 总面积 (平方公里) 耕地面积 (亩) 常住人口 (人) 劳动力数量 (人) 高中以上 劳动力比重 ( %) 农村经济总收入(万元) 村级集体 收入(万元) 二三产业 收入(万元) 物质、精神、政治、生态等四个文明建设主要成效及所获主要荣誉: 乡(镇、街道)推荐意见 县(市、区)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附表二 市级示范村考核指标现状表 村名: 指 标 单位 数值 备注 1 村民人均纯收入 元 2 人均集体可支配收入 元 3 生
16、产发展 产业发展对农民增收成效是否明显 是 /否 是 否 是否市级以上农业特色产业强村 是 /否 是 否 是否市级以上农家乐特色村 是 /否 是 否 有无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知名品牌农产品 有 /无 有 无 4 村庄规划建设 村庄规划编制是否完成 是 /否 是 否 村庄规划是否依法批准 是 /否 是 否 建设是否执行规划 是 /否 是 否 公建项目是否达到标准 是 /否 是 否 村庄布局是否合理 是 /否 是 否 5 土地利用 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是 /否 是 否 是否依法审批建设用地 是 /否 是 否 农地整治效果是否明显 是 /否 是 否 土地集约利用率 高 /低 高 低 6 基础设施建
17、设 通村公路等级 级 村内主干道路硬化率 % 给排水系统是否完善 是 /否 是 否 安全饮用水入户率 % 河道 整治等水利工程建设是否达标 是 /否 是 否 河道日常管理是否达到要求 是 /否 是 否 “三线”架设是否规范 是 /否 是 否 是否建成电气化村 是 /否 是 否 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 % 7 村庄绿化 村庄绿化覆盖率 % 主要道路和河道两侧是否绿化 是 /否 是 否 住宅之间有无绿化 有 /无 有 无 农户庭院绿化效果 好 /差 好 差 8 卫生改厕 卫生厕所改造率 % 集中居住区有无露天粪坑 有 /无 有 无 9 生 产 生 环卫设施是否达到配置标准 是 /否 是 否 保洁人员是否达到配置标准 是 /否 是 否 垃圾是否进行无害化处理 是 /否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