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环保局关于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东阳 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部门 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 2016 34 号) 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 2016 44 号)要求, 我局高度重视, 迅速 部署, 认真 组织开展了清理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 。 成立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科室 负责人 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在局 稽查科 。 二、有序清理存量。对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4
2、 日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进行 清理 ,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共 0 份。 三、定期评估完善。我局已下发 东阳市环保局关于 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 机制 的通知 ,按照 “ 谁起草、谁审查 ” 的原则,要求各 科室及下属单位 分别负责 本 科室 、 本单位 拟稿文件 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意见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局领导。确保我局 即发文件 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四、 健全工作机制, 下步工作,我局将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加大宣传和公开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东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