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奉化区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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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2017 年 奉化区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绩效自评报告 奉化区农林局 2018 年 4 月 16 日 一 、基本情况 (一)、 文件依据: 宁波市农业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 2017 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农发 (2017)93 号 )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度部分中夹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甬财政发 (2017)55 号 ) 奉化区农林局、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奉化区 2017 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奉农 (2017)140 号 ) 奉化区农林局、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兑付 2017 年耕地地 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奉农 (2017)161

2、 号 ) (二)、 补贴对象 :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经营权 ,且为种植粮食 (仅指大小麦、水稻下同 )的耕地田块的种地农民。种植果树、花木、草 坪或其它多年生作物、挖塘养鱼耕地田块、私有田块的种田农户不列入补贴对象 ,并按要求剔除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已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 (占 )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以及长年荒地占补平衡中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面积 。 (三)、 发放 资金 规模 : 2017 年我区中央耕地地力保护总额为1610.5431 万元,尚有结余 资金 11.496794 万元转入下一补贴年度。 (四)、 发放 依据 标准 : 以宁波市下达我区的

3、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 ,以全区种植面积统计数为依据,测算确定本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我区 2017 年继续统一以财政部农业部明确的四种补贴面积总的 2016 年粮食复种面积为发放依据。 经抽查、汇总和审核 ,2017 年度全区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农户数 16366 户 ,补贴面积为 107369.54 亩 (2016 年大小麦、水稻种植面积合计 ),补贴标准确认为 150 元 /亩。 二、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事关广大农民 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 ,我区 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明确职责,细化措施, 注重宣传引导 ,加大工作力度 ,确保顺利实施。

4、同时 准确把握补 贴 发放工作时间节点 ,根据上级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将 2017 年度补贴资 金发放到位。 切实做到按流程操作、按要求公示补贴信息 ,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1.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加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户的经济收入,每亩增加收入 150元,户均增加收入 984 元。 2.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树立示范样板,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更新群众思想 观念,增强科技意识,逐步改变习惯掠夺性生产方式,有利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3.提高耕地质量 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加有机肥投入,提升土壤有机质,减少单质化肥的用量,节约资源,有利于

5、培肥地力,保护有益生物群体,营造植株生长的良好环境,有利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从而提高耕地质量。 四、 绩效自评工作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部门的协同配合是最重要保障 我区 2015 年起 耕地地力保护专项补贴政策管理角色由财政转为农业部门牵头, 统计部门仍负责补贴对象统计,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审核和数据上报,农商银行负责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四部门协同配合良好,特别是农业和财政部门一直来紧密联系,共同做好对各镇街道、村以及农户的档案检查、实际种植面积抽查、上报数据的核实、补贴标准的确定以及资金的分配保障、督促农商银行按时发放等工作,保证了 耕地地力保护专项补贴政策及时落实,惠及全区近 2

6、万左右种粮农户。 (二)、政策的 宣传引导是工作的基础 为了顺利保证这项惠农政策落实,农林财政联合及时向各镇街道发出了 关于抓紧做好年 度耕地地力保护专项补贴( 农资综合补贴 )工作的通知文件 ,通过在部门网站、农民信箱等媒体进行宣传,在农技人员科技下乡、进村入户指 导以及小板凳田间学校农民培训等多途径采取 宣讲、分发资料和培训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政策改革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做好补贴政策解释工作,确保 耕地地力保护专项补贴 政策落到实处。 (三)、 严格规范落实各项程序 2017年我区 耕地地力保护专项补贴政策 仍执行与上 一 年粮食生产直接挂钩,按照

7、大小麦、水稻(早中晚)实际种植面积(按分户统计汇总,原则上与大小麦、水稻良种补贴相同),按照每亩 年度确定的补贴 标准发放。 在补贴程序上 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落实补贴兑付“一折通”, 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直达农户个人账户;严格落实农户申报、村级公示、镇街道汇总审核、市级农林、财政部门最终审核程序。 实行村、镇街道和市级部门分级负责制:各村负责将补贴对象表格由所在村主要村干部、经手人签字村盖章后报镇街道; 各镇(街道)负责 上报补贴对象、种粮面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必须在所在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做好 补贴原始资料 存档备查工作 , 各镇街道在报送

8、汇总审核表上报须经分管领导和经手人签字、政府盖章后到区农林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区农林部门负责将补贴对象审核、市级公示,会同财政 做好抽查核实,委托农商银行打卡兑现,区财政部门及时通过 浙江省农民补贴网 及时 上传 我区补贴数据。 (四) 、强化公示、信访和监督机制 我区补贴政策严格实行补贴面积的区、村两级公示制 ,村级公示在所在村公告栏,内容包括补贴对象和种粮补贴面积,所有村都要求做好拍照留档。区级公示主要在部门网站,包括补贴对象、种粮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数额等; 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 所有 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农民理解认可;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

9、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发 生 , 补贴发放前,区 农林、统计、财政三部门联合组织,对全区 所有镇街道 农户种粮面积申报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抽查, 主要抽查内容 包括 各镇(街道) 、各村享受 补贴农户的 种粮 面积 汇总与统计年报对应情况。种粮农户补贴档案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到位。每个镇街道重点 抽查 一个 村 种粮补贴农户申报情况, 张榜公 示接受群众监督 情况 , 是否 做好存档备查工作; 随机 抽查几户申报农户实际承包面积、流转情况、当年实际农作物种植情况,申报与实际种植面积是否相符,有无虚报漏报情况发生。从抽查情况看,情况参差不一,我们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要求各地做好

10、整改,整改后再发 放补贴。 (五)、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1、在粮食补贴政策执行程序上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涉及千家万户,不到位 问题最主要在村级环节上,农户不可能全部做到自行申报, 部分 村干部 和经办人员 责任性不强, 存在权利过大,操作程序简单化现象,等级造册照抄农户土地承包面积代替种粮面积,该公示的未公示、公示走过场、致使未能全部如实反映本村农户粮食生产实际情况,事后有农户反映漏报现象。 2、 在粮食补贴档案管理上的欠缺。调查发现,部分镇(街道)、村未能完整规范地建立享受各种粮食生产补贴资金农户的档案资料,存在网 上上报数据与原始档案对不上现象。 3、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区下步将

11、积极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一是 加大 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公示力度,接受群众监督 。 建立补贴 政策 资金使用管理的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各镇(街道)补贴申报 工作 的抽查 。 二是加强辅导和督查。主要针对各镇(街道)补贴工作统计人员的培训、辅导和督查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三是做好建档工作备查。要求各村、各镇街道 完整规范地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档案资料,包括村级上报的由村干部签字盖章登记造册的补贴农户原始资料,公示照片,镇街道上 报的分管领导签字盖章补贴农户分村汇总表,核查抽查资料等等。 四、问题整改 一是 提前抓落实。把种粮面积的调查工作核实好,核实做到准确和

12、细致,尽量避免出现重复核实、多次调整的情况。 二是加强辅导和督查。主要针对各镇(街道)统计人员的培训、辅导和督查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减少重复劳动,做到上报工作及时、准确。 三是 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粮食补贴发放工作涉及到财政部门农林、统计、各镇(街道)及农商银行,做到加强联系协调,及时沟通,尽量做到发放数据准确和加快推进发放进度。要求 各镇(街道)在种植补贴面积统计过程 中,将上级考核面积数据与实际种植补贴面积脱钩 , 规范村民与大户之间的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完善台账管理 。 四是 加大粮食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公示力度,接受群众监督 。 建立粮食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的内部监

13、督制度,加强对各镇(街道)补贴申报面积的抽查,对补贴资金较大的种粮大户进行专项全面的检查核实,采取量化和纠正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粮食补贴资金发放的准确率。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17 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农业部 地方主管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农业局 实施单位 奉化区 财政局、奉化区 农林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A) 全年执行数( B) 执行率( B/A) 年度资金总额: 1603.79 1610.58 100 其中:中央补助 1603.79 1610.58 1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

14、结余) 11.496794 年度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目标 1:保护耕地地力; 目标 2: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目标 3:提高农机化水平; 目标 4:支持优 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 目标 5: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目标 6:推广绿色高效技术; 目标 7: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目标 8: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 保护耕地地力 一级指标 二级指 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 1: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台、套) 4730 指标 2:报废更新补贴机具数(台、套) 1200 指标 3:支持农民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数

15、量(个) 15 指标 4:参加 5 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的基层农技人员人数 (人) 286 指标 5: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数量 (人 ) 60 指标 6:轮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数量(人) 940 指标 7:支持家庭农场数量(个) 13 指标 8: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数量(个) 18 指标 9: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数量(个) 2574 指标 10:整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区)(个) 1 质量指标 指标 1: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48 指标 2: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 %) 95 指标 3: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 所有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市县(

16、区) 100%建立 时效指标 指标 1:年度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执行率( %) 90 指标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给农民的时限 8 月底前 10 月底 上级资金下达时间迟 指标 3: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率( %) 100 绩效指标 效益指标 成本指标 指标 1:农民培训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 70%以上的项目县(区)能及时在线填报有关信息 经济效益指标 指 标 1: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和质量 明显提升 指标 2:一二三产业融合整县推进县(区)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 明显提升 指标 3:一二三产业融合整县推进县(区)农民利益联结机制 建立 指标 4:一二三产业融合整县推进县

17、(区)新业态新产业活跃度 活跃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 1:适度规模经营水平 稳步提升 指标 2: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 指标 3: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 大幅增加 指标 4:涉农资金整合试点 稳步推进 指标 5:财政奖 补支持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 明显增强 指标 6:财政奖补支持合作社发展方式 开展标准化绿色发 展 指标 7: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无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 1: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 明显增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 1:新型职业农民对培育基地和师资的满意度( %) 80 指标 2:新型职业农民对政府提供的跟踪服务的满意度( %) 70 指标 3: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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