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邕宁幸福乡村”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广西幸福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桂办发20191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丽南宁幸福乡村”活动实施方案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南办发201920号)精神,我城区决定在2019年至2020年,全城区集中开展“美丽邕宁幸福乡村”活动,重点实施“环境秀美”“生活甜美”“乡村和美”三个专项活动,加快推动乡村振兴,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提供坚强保障。现结合我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统筹衔接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作战等重大工作,确保广大农村地区到2020年与全国、全区、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