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江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我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机遇和重要任务,构建区域创新格局、形成带动全省创新发展的引擎。在2016年全省创新驱动发展大会上,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指示“江门要发挥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和侨乡优势,在重大装备制造业建设和中小微企业创新上实现突破”;省长朱小丹同志强调“支持江门市建设国家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赋予我市“建成全国小微双创之都和华侨华人创业创新集聚区”的重任,江门市将根据方案的工作部署和省有关领导的要求和希望,坚持“核心是创新、关键是加快”的工作主基调,结合江门自身发展实际,加快推进珠三角(江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江门国家自创区)建设,构建以江门高新区为核心,统筹全市创新活跃区域的“1+6+N”创新格局,引领带动江门全市创新驱动发展。为实现这个重大发展战略以“侨牌”和“小微双创品牌”为江门国家自创区建设工作独特亮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发展定位与目标(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