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7年吉林市科技创新城智慧产业发展专项指南 吉林市科技创新城建设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2017 年 8 月 3 前 言 为深入实施吉林省“十三五”发展规划,发挥吉林市科技创新城(以下简称“科技创新城”)的创新引领作用,支持智慧产业企业发展,促进产业集聚和人才吸引,将科技创新城打造成为吉林省智慧产业“双创”示范基地,依据吉 林市科技创新城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支持吉林市科技创新城智慧产业集聚发展的意见(吉市政函 2017 2号),参照 2017 年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 划指 南,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支持的智慧产业、智慧产业“双创”载体和智慧产业支撑服务体系内容如下:
2、智慧产业:从事智慧应用研发与服务(两化融合、行业应用软件研发、智慧城市相关行业解决方案研发等)、软件服务外包、物联网产业、云计算产业、网络服务业和动漫影视等数字内容产业研发与服务、人工智能、智慧制造、战略新兴产业科技研发和设计的企业或研发机构。 智慧产业“双创”载体:经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等);经市级以上工信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如众创空间等);经市级以上人 社部门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基地 )、实训基地;经领导小组认定的智慧产业办公楼宇等。 4 智慧产业支撑服务体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包括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 产业链协同
3、等领域、“一站式”企业服务或特色产业公共资源服务的产业园区或产业载体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等)、投融资服务(融资租赁、股权投资、产权交易或结算中心、互联网金融服务等)、生活服务(为在科技创新城内的机构和从 业者提供专家公寓或别墅、人才安居住房、国际学校、创新创业公寓、通勤车等吸引中高端人才、推动产城融合等服务企业或机构)、商务交流(论坛、 招商引资推介活动、人才招聘会、吸引吉才回家活动、行业展示中心或体验中心等促进企业信息交流、提高园区影响力的交流活动)。 吉林市科技创新城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内容进行评审论证,同时市财政局将对申报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审核。 5 目录 一、智慧产业企业落户
4、6 (一)支持软件服务外包企业或培训机构落户 6 (二)支持智慧产业企业总部落户 7 二、智慧产业企业运营发展 8 (一)智慧产业企业运营补贴 8 (二)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 9 (三) 支持经营原创游戏和动漫作品 10 (四)支持智慧产业企业总部发展 11 (五)支持智慧产业企业吸引高级管理人才 12 (六)智慧产业企业培训及车辆补贴 13 三、智慧产业企业研发及成果转化 14 四、智慧产业企业引入投资 15 (一)支持首次获得创业投资 15 (二)支持互联网企业引入投资 16 五、智慧产业“双创”载体发展 17 (一) 支持 2016-2017 年新认定的智慧产业“双创”载体开办贴 17(
5、二)支持智慧产业办公楼宇招商 19 (三) 支持提供公共服务的特色智慧产业“双创”载体运营奖励 20 六、智慧产业支撑服务体系建设 21 6 (一)第三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补贴 21 (二)融资租赁服务补贴 23 七、智慧产业人才补贴 24 八、 组织或参与国内外经济交流活动及建设本地展示中 心 26 (一)支持组织智慧产业论坛、会展等活动 26 (二) 支持参加境内外知名展览展会 27 (三)支持建设展示和体验中心 28 (四)支持智慧产业联盟 29 九、申报要求 30 7 一、智慧产业企业落户 (一)支持软件服务外包企业或培训机构落户 1.支持方向 软件服务外包企业或培训机构。 2.支持
6、方式 对企业或机构的落户 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开办费补贴。 3.申报条件 ( 1)以企业或机构为主体申报,且其工商、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科技创新城(吉林高新北区)。 ( 2)已在商务部门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在商务 部服务外包管理系统登记注册完毕且定时上报相关数据。 ( 3)实缴注 册资本 2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4)大专以上学历从业人员 30 人以上。 4.申报材料 ( 1)服务外包企业需提供与发包商签署的服务外包合同复印件。 ( 2)企业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学历证明、社 保参保证明复印件。 ( 3)服务外包培训机构需提供培训资质复印件。 5.受理与咨询电话 高新区智
7、慧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8 电话: 64798868、 64798298 (二)支持智慧产业企业总部落户 1.支持方向 智慧产业企业总部。 2.支持方式 给予 100 万元开办费补贴,自认定之日起, 3 年内分别按 40%、 30%、 30%比例兑现。 3.申报条件 (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且其工商、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科技创新城(吉林高新北区)。 ( 2)新引进并经吉林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员工数 300人以上或年缴税额达到 1000万元以上的 智慧产业企业总部。 4.申报材料 ( 1)由地税部门出具的上两个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 2)企业缴税原始凭证复印件。 ( 3)企业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学
8、历证明、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 ( 4)高新区管委会总部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 ( 5)与本指南中第二条第(四)项支持智慧产业企业总部发展不同时支持。 5.受理与咨询电话 高新区智慧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9 电话: 64798868、 64798298 二、智慧产业 企业 运营发展 (一)智慧产业企业运营补贴 1.支持方向 智慧产业企业。 2.支持方式 ( 1)对自用带宽 20M 专线及 以上的企业,给予年宽带资费 50%补贴,每家企业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申报时准备申报材料中的( 1)( 4)。 ( 2)对使用科技创新城内数据中心和云计算服务的企业,按实际费用的 50%进行补贴,每家企
9、业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申报时准备申报材料中的( 2)( 4)。 ( 3)对企业融资租赁而发生的融资费用给予 20%,不超过 20 万元一次性补贴(申报时准备申报材料中的( 3)( 5)。 3申报条件 (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且其 工商、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科技创新城(吉林高新北区) 。 ( 2)使用科技创新城 内数据中心和云计算服务的企业,或自用 20M 专线及以上的企业,或进行融资租赁的企业。 4.申报材料 ( 1)宽带资费合同复印件。 ( 2)科技创新城内数据中心和云计算服务的服务合同复10 印件。 ( 3)企业融资租赁、担保合同及相关手续复印件。 ( 4)缴费凭证、发票
10、复印件。 ( 5)银行帐户资金转账凭证复印件。 5.受理与咨询电话 高新区智慧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电话: 64798868、 64798298 (二)支持 电商企业做大做强 1.支持方向 电商企业。 2.支持方式 对年线上交易额首次达到 1000万元、 1亿元、 10 亿元、50 亿元,用工人数达到 30 人以上的电商企业,分别给予 20万元、 30 万元、 50 万元、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3申报条件 ( 1)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且其 工商、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科技创新城(吉林高新北区) 。 ( 2) 对年线上交易额首次达到 1000 万元、 1 亿元、 10亿元、 50 亿元,用工人数达到 30 人以上的电商企业。 4.申报材料 ( 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