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建设情况调查报告主任、副主任、委员: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10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专门组织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工委委员和人大代表参加的调查组,在常委会分管主任的带领下,分别在涉及安置房建设的四个街道和慈城镇以及区住建局、农水局、公建中心等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等形式,对全区安置房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召开了由区发改、规划、国土、审计等十个职能部门参加的座谈会,通过各种形式征求了人大代表、安置群众对我区安置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我区安置房建设的管理情况。从2011年开始,区政府明确了区住建局为区级层面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年度计划的编制、统计、督查以及提供行业指导,并协调各方的关系。街道层面的安置房由各涉农街道和慈城镇各自负责,主要采取二次代建的形式,第一次是出资人(拆迁人)委托属地街道(镇)代建,街道(镇)再招标确定代建单位(房产商)或bt融资投资人。2013年,区政府又明确了区国土储备中心储备地块的安置房由区公建中心统一承建。(二)我区安置房建设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