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食杂店食品安全监管现存问题与建议小食杂店是指规模较小,以销售食品为主要经营范围同时兼营香烟、日用品等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有固定门面的经营场所,也称小卖店、小卖部。小食杂店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另一种就是所谓的“四小”中的小食品店原则上未达到食品流通许可条件,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店。小食杂店的食品安全一直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一项难点,本人现就我市小食杂店监管工作作一些粗浅的探讨。一、我市小食杂店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及分析目前,我市已经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17037户,其中企业603户,个体工商户16434户;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小食杂店)约1640户。一直以来,我市食品药监部门和工商部门都根据自身职能对其进行引导、规范和监管,但小食杂店食品安全状况依然不容乐观,监管的效果与投入的精力不相匹配,可谓是 “投入精力较大,监管效果不佳”。分析其原因,小食杂店食品安全监管存在以下三大突出矛盾:矛盾之一:小食杂店经营管理条件较差的现状与食品安全法的高要求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