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汇报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现就我镇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根本,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积极有效化解矛盾、解决争议,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工作范围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由行政机关主持,对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通过说服劝导,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解、达成协议、消除矛盾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三、工作原则(一)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意愿,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或调解结果。(二)合法原则。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三)公平公正原则。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等协商处理利益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