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1155”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在全省率先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为基础、生态经济为核心、生态生活为目标、生态文化为灵魂、生态制度为保障、生态安全为根本,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在全省率先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二、工作目标在我县创成省级生态县和国家生态县的基础上,持续发力,加快推进。2016年底达到*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在2017年底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并申请环保部考核验收。三、主要任务(一)优化空间发展格局,构建良好生态空间1.全面落实主体功能规划。积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进国土开发格局和主体功能定位落实。健全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配套政策,区域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布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