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方案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关于“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计划生育基本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生协*号)提出的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机制,现制定村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提高认识,把基层群众自治作为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载体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村民依照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自治章程,通过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适应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发展的需要,对于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稳定低生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推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七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求各项工作都必须实行依法管理。二是推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稳定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