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2017年工作安排2017年城市管理发展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为载体,进一步加快城管执法体制创新,建设现代化和谐城市管理体系;加大城市管理执法能力建设,更好服务民生;服务政府中心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旅”新*作出新贡献。(一)进一步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省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的改革意见,在2017年6月前,将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划入市城市管理局。将原水利局行使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划入市城市管理局;将原食药局行使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药等行政处罚,划入城市管理局;将原工商局行使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市城市管理局;将原环保部门行使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市城市管理局;将原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