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财政监督工作计划(一)做好财税政策落实监督工作。新预算法88条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要认真履行好预算法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二)继续做好严肃财经纪律工作。一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地方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工作。二是突出“三农”、教育、社保等方面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开展工作。三是结合财政资金空转情况、预决算公开情况,开展财政系统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关注社会舆情,回应百姓呼声,对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区、易发区、敏感区开展监督检查,增强检查时效。工作中要结合其它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统筹规划发挥合力。五是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注重整章建制,扎紧财经纪律制度笼子,加强源头治理,促进严肃财经纪律工作常态化、机制化,推进建立长效机制。(三)做好会计监督工作。一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以会计法和会计准则为准绳,选取部分事业单位,以及关系国计民生和财税改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单位,将单位的会计核算、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