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计划为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保覆盖、保安全、保效益、保持续”的目村标,根据、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与xx政办发xx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积极探索创新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方式,减少筹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我镇医疗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参保就医难问题,充分保障参保居民权益。二、工作目标扩大城乡居民参保覆盖面,确保筹资协议签订率达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确保在2017年xx月xx日前全面完成2017年度全镇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参保人员信息录入。三、筹资标准和方式 (一)筹资标准1.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根据上级有关规定,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各村要强化筹资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到早宣传,早发动、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