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xx办发xx98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年度计划。一、适用范围本计划所称的领导干部是:各行政村及其乡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带队对联系、分管村组、领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特殊情况下,乡委,乡政府领导确实无法带队检查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可委托部门负责人带队检查。二、检查频次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原则上每年至少带队检查2次。乡委、乡政府副职,对联系村组,分管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带队检查1次以上。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每月至少1次,副职每月带队检查至少2次。其他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副职每2个月带队检查至少1次。乡党政班子副职每月带队检查至少1次。乡安委会将集中组织乡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6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春节“两会”期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