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一)切实保障好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按照政策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我们进一步规范了城乡低保工作程序。一是规范申请程序,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申请。二是规范认定条件,将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作为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三是规范审核审批公示程序,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审核低保申请的责任主体,实现入户审核率100%,并统一规范低保民主评议的程序、方式、内容和参加人员;以县民政局为低保审批的责任主体,城市低保新增对象已经100%上门核查,城市低保年审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争取入户抽查率不低于30%;规范公示程序,明确公示内容、形式和时限。四是规范管理程序,完善动态管理办法,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救助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定期复核,及时办理待遇调整手续。五是完善低保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已变动信息,录入新增信息。目前,我县的城市低保年审和新增工作已经完成,农村低保年审和新增工作,正在审核资料和抽查阶段。上半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926.6万元,保障6953户,12590人。发放农村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