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工作方案为妥善安置司勤人员,保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平稳顺利实施,参照中央、省、市司勤人员安置办法,根据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以人为本、服从大局、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切实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二、安置渠道(一)在编司勤人员1.随车进入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以下称“平台”);2.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可择优到平台从事车辆管理和调度工作;3.内部转岗;4.符合有关条件,允许提前离岗;5.鼓励自谋职业。(二)聘用司勤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三)借用、返聘司勤人员对借调、退休返聘的司勤人员,在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由原单位予以退回,原借出单位负责妥善安置。三、安置政策(一)在编司勤人员进平台后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与平台签订用工协议。(二)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在编司勤人员,经本人及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审核,可以提前离岗。工作年限满30年的在编司勤人员,参照市直事转企改制做法,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