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委、市委和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以明晰责任界限为重点,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关键,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切实做到主体明确、责任清晰、担责有力、问责有效,进一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推动建设全镇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镇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我镇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包括党委领导班子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