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项目帮办工作实施意见为适应招商工作新形势,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服务力度,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现就我区招商引资项目帮办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帮办内容*区招商引资的项目洽谈、签约至建成投产过程中,企业需要帮办的事项。二、帮办体系建立由分管招商的区委、政府领导牵头,引资单位、落户单位、职能部门、帮办领导组办公室帮办“五位一体”的帮办体系,实行全程帮办服务。同时每位牵头联系招商引资项目的区几个班子领导要协助和督促帮办工作落实,定期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协调有关部门和属地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一)引资单位职责:选定一名帮办员,主动与企业联系沟通、协调办理各项帮办事项;协助落户单位提供全程帮办服务。(二)落户单位职责:为每一个项目指定一名帮办员,为企业全程帮办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施工许可等各项手续,协调项目用地、水电等,深入项目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职能部门职责:区发改委、国土、规划、住建、财政、环保、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要选定一名熟悉业务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的帮办员,积极协助落户单位帮办员对项目涉及本部门的问题给予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