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保洁工作计划为巩固河道整治成果,加强我县河道保洁长效管理,保护湘江源头,保障水资源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1、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全面落实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以河道保洁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确保各行政区域内城乡垃圾不入河;河道垃圾实行面上处置、集中打捞相结合,以集中打捞为主,确保各行政区域内河道垃圾不出境,彻底改变河道脏、乱、差现象,逐步达到全县河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洁要求。2、工作目标。一是强化垃圾源头控制,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确保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面达标。二是建立河道保洁责任体系,逐步建立河道保洁机制,明确各区域河道保洁任务目标,确保全县城区段河道河面有专人定时清理。三是加强河道垃圾清理打捞,实现水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确保河容河貌持续加快好转。3、建立组织机构。根据河道保洁需要设立河道管理机构,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