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提高我县环境行政执法水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按照省、市环境保护部门对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常规执法检查。为此,特制定2015年全县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 “有计划”执法,即明确执法频次、执法范围,避免重复执法、随意执法;“全覆盖”执法,将全县范围内所有排污单位纳入执法范围、不留空档、不留死角;“规范化”执法,即统一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和执法标准。通过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环境执法检查,加强现场环境监管和执法,落实监管责任,打击一切环境违法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促使我县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二、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地、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突出重点”、“责任到人、网格监管”原则,县环境保护局承担辖区内执法管理和监督管理责任,同时承担辖区内由省和市环保部门监管企业的配合监督管理责任。根据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和检查重点。(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