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的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全面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政201492号)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进一步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力度,完善整体服务功能,提升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全县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二)目标任务。从2015年起,用3年时间,通过新建、改扩建和改造提升,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通过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护人员业务素质、推进星级创建等措施,全面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将全县农村敬老院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做到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服务周到、保障良好,普遍达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