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6年度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自评报告市民政局:2016年,我局共负责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山区库区农房保险试点等8项民生工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积极组织实施,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按时序进度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现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自评如下: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基本情况2016年通过开展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工作,将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到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截止12月底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0995人,保障面3.6%,共支出低保金7206万元,人均发放低保金达到188元/月。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人数为23459人,共支出低保金4364万元。2、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2016年农村低保标准线提高到3000元/年/人,到2017年底前实现农村低保保障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