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市司法局: 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县对照检查验收标准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2011年以来,我县“六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举措,把“法律七进”作为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强力推进法治*建设,圆满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在法治实践中,探索出了乡村治理“三进三到”、社区自治“三线一点”、依法治校“三养九行动”以及法治宣传教育“54377”等做法,成为全国全省全市的典型经验,并在不同层面进行推广。2013年3月,我县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责任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