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明确规定: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多年来,人民调解做为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化解民间纠纷、宣传党的方针与政策、反映社情民意、实现群众自治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一枝花”。然而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化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民间纠纷在形式和规模等方面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呈现出原因复杂、主体多元、规模扩大和调解难度大、易激化等特点,给人民调解工作许多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那么如何让这朵“东方之花”开得更加绚丽多彩?让我国的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笔者做为一名基层司法所的所长,一名直接参与指导和调处各类的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员,就当前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并对今后如何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自己粗浅的看法。一、当前我乡人民调解工作现状。(一)调解组织网络健全。政和县星溪乡地处城乡结合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