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调研报告法治反腐是反腐倡廉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国家反腐败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这为推进新形势下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指明了方向。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按照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要求,实施法治反腐。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反对腐败始终是中央所关心和重视的重要问题之一。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同,反腐手段的侧重点也不同。在毛泽东时期,关注的是保证权力真正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手里,强调的是思想教育、加强监督和严惩腐败分子。新的历史时期,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开始强调制度的规范和制约作用,把制度作为与教育、监督、惩治并重的反腐败手段,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命题。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深化了对这一命题的认识,强调“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完善党委(党组)会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