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资助类操作规程 一、政策依据及 资助标准 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 第 十五条 。 (一) 对参加区会展计划内的境内外展会(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除外)的企业,给予展位费用资助。每家企业单个展会最多资助两个展位,境内展会最多资助 50 平方米、境外展会最多资助 20 平方米。单家企业可获得市、区单个展会展位费用的资助合计比例最高为 100%。对参加展会品牌馆的企业给予每平方米 5000 元的装修费用资助,单场最多补贴 50 平方米。 (二)对由区主办或承办的展会,免收企业参展展位费、展品托运 费,并提供参展企业两人的食宿、交通费;对列入特装的企业,给予每
2、平方米 1000 元的资助。 (三)单家企业每年获取展会类项目资助累计不超过 50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 参加区会展计划内的境内外展会(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除外) 。 (四) 对参加由区经济促进局主办、承办的展会所产生的费用,由区经济促进局统一向区财政部门进行申请及核销,企业无需重 复申请 。 (五)申请境外( 香港 除 外 )展会补贴 的企业 还需提前向区企业 服务中心 备案登记 。 ( 六)参展结束后 2 年
3、内提出申请 。 三、申请材料 参加区会展计划内的境内外展会(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除外)的企业,在参展结束后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支持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资助申请书(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 “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企业参展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但不限于 邀请函 、参展合同、展会期间展位现场照片、企业参加展会的展位
4、号及组展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企业参展实际发生费用的相关票据(包括 但不限于 展位费用发票、企业支付展位费的银行对账单或回单等支付证明材料)。 (七)企业已向 市级部门申请 展会 费用资助的,提交 正向 市级部门申请 展会 费用 资助或获得 市级部门 展会 费用 资助的 相关证明 材料 。 (八)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扫 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 A4 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 清单 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胶装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四、办理流程 (一)发布公告:
5、区经济促进局制订申报受理计划,在龙华政府在线等媒体上发布申报通知。 (二)企业申报: 登录 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 -制造业分项 -支持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资助类申报,预审通过后打印相关资料。 (三)材料接收: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主体的资质和材料完整性进行 形式审查,形式不合格的,解释后退回。 (四)材料审查:区经济促进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对经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审批环节;对经审查不合格的,终止受理程序;对经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申报主体应在规定期限内补充,逾期未补充材料 或补充 材料后 仍 不合格的 ,终止受理程序。 (五)征求意见:由区经济
6、促进局提出拟资助名单,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六)对外公示:区经济促进局将符合拟资助名单在龙华政府在线等网站上公示 5 个工作日。 (七) 复核: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经济促进局报区财政局复核。 (八)送审:区财政 局复核通过的,报 区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九) 资金拨付:区经济促进局向资助对象下达资助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款项拨付手续。 五、受理时间 区经济促进局常年受理,集中审核。(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六、附则 本操作规程由龙华区经济促进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资助申请书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移动电话:
7、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单位地址: 单位网址: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深圳市龙华区经济促进局 填表承诺书 1、本单位(人)对本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本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单位(人)同意将本申请材料向依法审批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公开。 3、本单位(人)承诺所申报项目不在龙华区内重复申报。 4、本单位(人)承诺自行申报项目,不委托中介机构代理。 5、本申请材料用于申 请龙华区产业专项资金,不再要求予以退还。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单位需加盖公章,被委托人签字的提交法定
8、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时间 年 月 日 注册资金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户名 银行账号 主营业务 法人代表 电 话: 手机号码: 单位联系人 职 务: 手机号码: 注册登记 类 型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港资企业 台资企业 其他 行业类别 企业资质 中国电子百强企业 中国名牌产品企业 中国驰名商标企业 广东省名牌产品企业 市民营领军标杆企业 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 广东省著名商标企业 上市公司(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境外上市) 新三板挂牌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区四类 100 强企业 其他: 拟上市情况 前期准备 股 份改
9、制 上市辅导 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份 指标 年 年 年 产值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纳税额 (国税 ,其中出口免抵税额: ,地税 ) (国税 ,其中出口免抵税额: ,地税 ) (国税 ,其中出口免抵税额: ,地税 ) 自主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 企业创新创业载体 工程中心类 重点实验室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其他: 近三年获得政府扶持资金情况(万元) 年 份 资助类别 资助部门 资助金额 年 年 年 人员结构 按工作性质分 按技术职称分 按学历分 行政管理人员数: 高级职称人数: 博士毕业人数: 市场营销人员数: 中级职称人数: 硕士毕业人数 : 研发设计人员数: 初级职称人数: 本
10、科毕业人数 : 加工制造人员数: 其他: 大专毕业人数 : 其他: 其他 : 普通馆参展情况 展会名称 展会日期 展位费单价 (元 / 个或元 /) 展位数量(个) 展位面积 (平方米) 展位总费用(元) 向市级部门申请展位费资助金额(元) 市级部门展位费资助比例( %) 品牌馆参展情况 展会名称 展会日期 展位费单价 (元 / 个或元 /) 展位数量(个) 展位面积 (平方米) 展位总费用(元) 向市级部门申请展位费资助金额(元) 市级部门展位费资助比例( %) 展位装修费单价 (元 /平方米) 展位装修面积 (平方米) 展会装修总费用(元) 申请资助金额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11、 元, 小写:( 元) 区经济促进局 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核定拟资助金额: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小写:( 元 ) 经办人: 审核人: 复审人: 年 月 日 需提交材料清单 附件名称(在已附材料前的里打) 是否需验原件 是否必备材料 1、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资助申请书 / 是 2、法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是 是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是 是 4、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是 是 5、企业参展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邀请函 、 参展合同、展会期间展位现场照片、企业参加展会的展位号及组展单位的证明材料) 是 是 6、企业参展实际发生费用的相关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展位费用发票、企业支付展位费的银行对账单或回单等支付证明材料) 是 是 7、企业已向市级部门申请展会费用资助的,提交正向市级部门申请展会费用资助或获得市级部门展会费用资助的相关证明材料 是 是 8、 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是 是 注:以上材料原则上要求提供 A4 纸规格中文书写文件,各部分之间应有明显分割标识,并按照 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相关附件存复印件验原件;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