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一、总则 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环境污染等,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安全的事故灾难。 3.工作原则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镇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由镇政府镇长任总指挥,发生一般事故由镇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