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xx22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有公路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xx4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顺利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下简称“公路安防工程”),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立足全区公路交通发展实际情况,全面排查公路安全风险,统筹需求和财力状况,科学有序完善全区公路安全设施,全力打造“平安交通”,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环境。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区政府主体责任,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解决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投入问题。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和鼓励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