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积极推进全县河道采砂有序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水法实施办法。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月的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制定本方案。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整治安全隐患为重点,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出、规范管理、安全有序”的原则,坚持抓主干促支流、抓重点促全面、抓整治促规范的总体要求,采用县乡联动、部门联动、行政司法联动等方式,严厉打击河道采砂违法行为,在保障行洪和其他工程设施安全前提下,健全机制,常态落实,实现河道采砂有序管理和砂石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平衡发展创建优良发展环境。通过集中整治,建立河道采砂许可管理制度,明确全县河道管理的禁采期、禁采区、可采区。禁采区有:县城禁采区、盐官禁采区,其它沿*乡镇设立1公里的禁采区。在县城设立禁采区警示牌6块。禁采期为每年的6月15日至8月30日。健全河道采砂监管体系,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建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