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根据省政府关于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政20*25号)和*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年民生工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3号)要求,现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总体目标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20*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为:当年参(续)保人数达2910万(其中当年缴费人数2000万),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二、实施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20*84号),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按时足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