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部门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省健康扶贫实施方案(*卫规划发201648号),做好全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2016-2018年,对我区“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国贫、省贫)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11种疾病的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对上述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控制医疗费用总额,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二、工作内容(一)建立救治台账区卫计局将为“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