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xx府发2014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一)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坚持“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逐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政府不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依照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公布xx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查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由企业自主决策。对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得设置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