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优化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县、镇街两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建设,建立权责明确、协调统一、务实高效的管理联动机制,强化责任监管,加强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水平,实现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总体目标。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管理。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落实治安巡逻措施。抓好校外治安联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涉校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证广大学生安全。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按照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鲁综治办201030号)和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及安保设施配备的要求(沭政办字)201252号)要求,足额拨付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