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干部绩效考核方案为全面、科学、准确、公平、公正地对村干部进行绩效考核,增强村干部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20*年度*乡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一、考核原则村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实行“以村排名定类别”和“个人实绩定等次”的绩效考核分类定级方式,将村工作整体水平和村干部个人的绩效工资、奖优惩劣直接挂钩。二、组织领导考核工作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由乡成立的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每月、半年及年终考核结果呈报等日常工作。三、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秘书、计生专干、综治信访安全专干等五类对象。 四、考核内容根据乡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将考核内容设置为党的建设、精准扶贫、产业建设、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治信访、同建同治、农业农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