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学术环境的实施意见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4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省学术环境,更好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将优化学术环境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和关键支撑,全面推进人才使用、吸引、培养的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实现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着力构建符合学术发展规律的科研管理、政策法规、学术民主、学术诚信和人才成长环境,引导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创新文化建设,为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创新型海南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二、总体目标坚持创新导向、学术自主、自律为本、依法治学、宽松包容的基本原则,到2020年,在影响学术创新的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科研管理、人才培养等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学术自治理念全面落实,学术评价更加科学规范,创新人才竞相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