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关于做好*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我乡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是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一项十分紧迫、重中之重的工作,乡党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乡纪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担负监督、指导、督查职责,各村党支部书记也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提高我乡干部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确保我市实现今年下半年和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综合得分和各项指标得分均高于全省*0个县(市、区)平均分的目标。二、责任包干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对接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四类测评主体的包干责任。(一)“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乡党委副书记毛纪元同志包干负责。(二)行政事业人员。行政、事业人员由乡主要领